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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伦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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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战争片俄罗斯2023

    主演:米兰·道敕,Laura Bach,克塞尼亚·杰格佳列娃,夏洛特·哈伍德,Oleg Gorbunov,Aleksandr Kakhun,柳波芙·阿克肖诺娃,亚力克萨·巴杜科夫,谢尔盖·别兹鲁科夫,阿兰·布拉泽维奇 

    导演:尼古拉·列别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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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4国语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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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1945年,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开始工作,来纽伦堡工作的人中有伊戈尔·沃尔金,他很年轻,但经历过战争,会说几种外语。沃尔金将在米加乔夫上校率领的苏联代表团中担任翻译。一天,在纽伦堡街头,沃尔金遇到了一位年轻的俄罗斯女孩莉娜……

     长篇影评

     1 ) 审判:当良知遭遇政治……

    纽伦堡审判是历史上著名的审判,为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的发展树立了若干重要原则。这场大审判同时也遭遇了若干挑战,有来自法律层面的,有来自伦理层面的,也有因法律与伦理冲突而产生的。
    美国1961年的影片《纽伦堡审判》(Judgment at Nuremberg)力图将这一宏大的历史画卷浓缩进一场审判过程中。导演选取了审判法官这一司法过程。法律与伦理是贯穿影片的核心问题。
    德国法官被指控是因为他们执行了当时有效但现在被认为是恶的法律,比如防止种族污染的法律、剥夺生育权的法律。法庭调查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德国,法官的地位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外在压力?法官是否有选择权,如果不服从将会怎样?一个司法部官员魏克,曾经是被告之一耶林法官的老师,证实他自己由于抵制希特勒的恶法而被迫辞职。与此相关的是,法庭要审查德国法官对纳粹的效忠程度,这其实是一种主观状态的考察。也就是从主观状态和客观可能性两方面对德国法官的行为进行判断。但问题在于,即使法官有选择的可能,那么他应不应该进行选择?他的职责是执行法律,还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律进行判断?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可以,他应该遵循什么法则?
    这既涉及到了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又涉及到了关于法律的永恒的争论:有没有比实在法效力更高的规则,可以对实在法进行判断?不同的法学流派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自然法学派认为神法、自然法的效力高于实在法,而历史法学派则不承认自然法的效力。
    在这种处境下,德国法官既面临着外来的政治压力,也面临着职业伦理的挑战。这正是耶林法官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其他法官仅仅是政治人物,他们自然地选择了服从政治;而耶林是经过了反思的,实际上他服从的并不是政治压力,而是他所认同的职业伦理,和他对实在法的伦理判断。尽管,他的这种选择在纽伦堡审判中被法庭所否决。
    上面分析了德国法官面临的职业伦理的两难困境,即是应该服从法律、执行法律还是可以对法律进行判断进而选择适用。对法律进行判断的标准必然是伦理的、超出法律之外的。这场纽伦堡审判中也涉及到了对伦理的讨论。
    上文也提到了,耶林法官的选择一方面是基于对职业伦理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基于对实在法的伦理判断。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认同当时实在法的价值取向的:国家本位,为了达到所谓的国家共同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基本权利,诸如生命、健康等,个人在这样的视野中是缺位的;因此才有了种族进化的政策,才有了剥夺生育权的法律。这不仅是耶林的伦理选择,也是所有被告的伦理选择,甚至是德国整个上层社会的伦理选择。影片中出现的那位俏丽高雅的贝托太太,无疑代表了德国上层社会的形象。她为耶林辩护的理由是:“耶林法官举止绅士、高贵,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这样一个正派的人,怎么会犯错呢?”这些高贵的人没有经受过苦难,因而也就没有对受难者的同情、怜悯之心。他们不是不可能知道执行法律的后果,而是不想知道,不想去想。因而海伍法官在最后与耶林的会谈中,在耶林称自己确实不知道他们的判决会带来如此多的杀戮、死亡时,海伍法官回应道:“当你判第一个人死刑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了。”是啊,当你眼里没有“人”这个概念的时候,一个人和许多人在你眼中是等同的——等于虚无。这种伦理判断在纽伦堡审判中,海伍法官给予了最强烈的谴责,他宣判到:“被告的行为违反文明社会的共同原则。国家不是石头,而是人的延伸——正义、真理、个人的价值,是国家的基本价值。”
    正是基于对这种伦理的信念,海伍法官和检察官顶住了美国施加的政治压力,坚持对德国法官做出有罪判决。由于社会主义阵营开始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将西德作为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前沿阵地,因而极力争取德国的支持。要得到德国的支持,就必须得到社会精英的支持,接受审判的德国法官无疑是核心人物。法官、检察官在审判德国法官的同时,也接受着自己良心的审判,他们面临着与当时德国法官相似的处境——
    当良心遭遇政治,你是选择良心还是选择政治?

     2 ) 谁为历史买单?

    在《纽伦堡审判》长达3个小时的观影过程中,这个问题如同滚滚岩浆在我脑中翻腾急于寻求一个得以冷却的出口,结果却只是持久而深刻的思索。我们所熟悉的法律有着完善的理论系统,准确的使用范围和不容质疑的高度权威性,是作为既成事实与我们所生活的社会配套存在着的。可被拉入历史的范畴后,法律的框架性定义发生了偏移,有些甚至是完全的颠覆,此时是该违背人性去服从体制下的“正义”,还是在偏执的公众意识形态下坚持理性的思考?当法律与道德准则甚至是人性中的正义发生冲撞,对待历史便也不能够果断地一锤定音。

    纽伦堡审判是1945年11月20日到1946年10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在德国纽伦堡举行的国际战争犯罪审判。它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侵略战争的组织者、阴谋者、煽动者和计划实施者进行的国际审判,开了将战犯押上国际法庭接受法律惩处的先河。纽伦堡审判虽然清算了纳粹体制,达到了暂时的目的,但纽伦堡法庭最理想的目标———使战争成为非法,为审判侵略战争提供一个国际法庭———引起了持续到今天的争论。然而,无论如何,纽伦堡是国际关系法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为当代世界留下了一套处理战争问题的行为准则。在此后长达三年的时间中,美国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城对在纳粹德国政治、经济和军事机构与组织中身居要职的177名被告进行了12项后续审判,影片《纽伦堡审判》正是根据其中之一的法官审判(针对利用法律迫害犹太人和纳粹党反对派的高级司法官员)改编而来,因为是两种不同法律形态和法律意识的直接碰撞而在一系列的审判中显出巨大的争议性和戏剧性。

    拍于1961年的影片汇集了当时一线实力派明星,成功塑造了主审法官Dan Haywood,控方检察官Tad Lawson上校,辩护律师Hans Rolfe和德国前法学家大法官Ernst Janning等人物形象。同时更凭借其跌宕起伏的剧情获得当年奥斯卡最佳编剧奖。长达三个小时的电影基本上是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交锋和大段大段证人的呈堂供述,而传统的黑白影像无论在场景调度还是声画处理上都远达不到现在的审美要求,然而就是这样一部看上去枯燥乏味的影片却最终吸引着我去接触这段遥远而特殊的历史。

    片中的审判围绕实施纳粹德国《种族净化法》过程中的一个智障绝育案和一个绯闻死刑案展开。Haywood法官面临的不是穷凶极恶的直接施暴者,以Janning为首的被告们都是熟谙条规的法律界精英,在第三帝国的体制中他们恪守职责地为国家制定并且维护法律,他们用不屑和沉默来抵制审判,因为和其他战犯的负隅顽抗不同,他们有着维护正义的无罪信念和被迫服从国家机器而减轻自身责任的侥幸心里。以Janning的辩护律师Hans Rolfe所提出的辩护意见为例,这个Janning的崇拜者和追随者援引赫尔姆斯法官于巴克诉贝尔案指出绝育手术在美国早有先例,以此说明绝育法在德国施行的合法性;通过与证人的对质证明当时法官有理由认定被告确有智障和不正当性行为,以此说明当年案件的判决具有公正性。而在控方放映关于德国集中营大屠杀的记录证据后,辩护律师不仅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抗议法庭采用,还为了维护被告而指出德国法官对大屠杀并无知悉和过错,这也涉及到了本片的争议点之该不该由个人承担国家责任,和该由谁来承担。当把国家责任强加给个别人,势必会扩大这种责任的波及面,正如辩护律师最后指责美国军火商、签订《苏德友好条约》并参与瓜分波兰的苏联、与希特勒签订宗教协定的罗马教廷、曾在绥靖演讲中称道希特勒的丘吉尔首相等都应当承担战争责任……这段反诘不仅反客为主震慑住了控方检察官,也将观众由单方面的主观正义感引导至对胜败双方之于战争的深度思考。

    影片另一争议点是如何定义法律中缺失人性的正义,这在激烈的庭上交锋中表现得并不明显,而是以暗线的形式体现在主人公Janning身上。从一开始的沉默抵抗到最后出于良心和自责当庭认罪并忏悔,他的变化是隐没在充斥全片的陈述与论据之后的,但比较之前责任归属的争辩,人性与法律的矛盾才是贯穿影片甚至是有永恒争议性的问题。片中有一段是Janning的老师所作的证述,其中提到了希特勒帝国时期国家机器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官开始要服从客观正义之外的东西,首要考虑变成是对抗国家的惩罚条例而不是对案件本身的客观考虑。作为维护国家机器的需要,法律被干扰的现象一直存在,即使是在美国这样标榜司法高度独立和公正的国家,三权分立表象下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为国家的整体利益服务。但片中纳粹德国不仅是司法行政权落入独裁者手中而从根本上破坏了司法系统的公正性,更因其 违背人性的导向作用而造成了人类史上最大的人为灾难。从片中可知,在法律出台和实施过程中德国当局像Janning这样的司法界高官也是面临着艰难的抉择,有一部分人遵循了自己的良知而被迫辞职甚至遭到当局迫害,而另一部分则是违心地选择接受并逐渐认同了在这个国家形式下的职业道德。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也许还会犹豫踯躅,但是当判断的天枰倒向人性所代表的主观意识的对立面,Janning们也就能够超脱于内心的怜悯去机械地维持“公正”。可以说,他们不是单纯地迫于政治压力,而是有一部分站在客观立场上的认同,而这种认同在纽伦堡审判中必然是要被否决的,也是为他们招致罪责最有说服力的地方。因此当最后Janning声称自己确实不知道他们的判决会带来如此多的杀戮、死亡时,Haywood法官的回应是“当你判第一个人死刑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了。”一个人的生命和所有人的生命,从人性的角度来衡量是没有区别的,Janning们在否认这一点的时候不是说没有想到可能导致的后果,而正是因为害怕去想不愿去想才干脆在根本上重新定义了概念,掩耳盗铃的自欺心理罢了。

    影片除了对法律和人性进行了深刻探讨外,我认为最大的魅力在于它选择还原历史的角度和方式。对待这种宏大的历史题材,首先要遵循的必须是事实,但这不意味着只是历史事件的重现和拼接(那将与一般纪录片无异),而是要向观众传达创作者的思考所得并且让观众信服产生共鸣。《纽伦堡审判》以Haywood主审法官的视角展现审判的整个过程,在控辩双方夺人眼球的激烈交锋下,主审法官却一直保持着旁观者的中立姿态,这也很自然地将观众带入一个相对客观的观影立场。在占主导的法庭戏之外,电影穿插他与德国高级将领遗孀Madame Bertholt相识的这条支线也有它的深刻用意。Madame Bertholt的高贵与风情万种深深吸引着Haywood法官,同时她出于维护丈夫及前德国上层社会尊严又极尽所能地影响Haywood改变对德国民众的看法。透过主审法官的眼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在努力忘却战争伤痛,甚至不惜以相对卑微的姿态去求得保全的德国,战争带来的灾难是相同的,无论胜败双方都要寻求复原的可能。这也能解释为什么Haywood会花时间阅读Janning的法学著作,会在法庭争执尽中一次次给予被告方辩解的机会,他所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同情和理解是抵制住超出理智的民愤给控辩双方同等的陈述自由。值得玩味的是后来Haywood也遇到了类似Janning的难题,由于整个审判拖的时间过长,而美国急于取得德国民众支持来抗衡苏联的政治威胁,美国政府向法庭施压要求从轻处理这些非主要责任人,此时Haywood却顶住强压就案论案地对被告进行了有罪宣判,而这恰恰是Janning当初没有做到的。就此,两大法官的在正义上的较量也得出了结果,无怪乎Janning虽然被判重刑,仍然向Haywood表达了由衷的叹服,颇有惺惺相惜的感觉。而影片在表达了足够的同情和理解后,最终还是回归到客观的正义上。

    《纽伦堡审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近年中国所拍的《东京审判》,但无论在角度还是深度方面前者都是后者所无法企及的。还是标题所提出的那个问题,谁为历史买单?我想这不是几个人,甚至都不是什么组织、政权能够负担得起的。联系到近几年国人普遍高涨的反日情绪和伴随而来的复仇心理,《东京审判》里出现的压倒性爱国情绪反而让我有了隐隐的担心,我们学习历史不只是为了记住,更需要从中提炼出适应当代生存法则的前车之鉴。换言之我们需要理性地爱国,前提不仅是记住国家遭受的灾难,还有灾难背后深刻的历史必然性。控诉的时候学会自省,铭记的时候懂得宽恕。

     3 ) 正义与政治的角力

    个人感觉,这是一部相当严肃的电影,基本没有背景音乐,法庭辩论是这部电影的亮点,被告方辩护人的表现十分出色。电影有一个明显的主题是被告是否有罪,这一主题通过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表现得淋漓尽致,但,电影还暗含了一个更为宏大深刻的主题,就是是否在政治面前坚持正义,在希特勒统治时期,显而易见身为被告的德国司法部长姜宁,承载着正义的希望的法官拜倒在政治的晚礼服之下,而这部电影的主审法官海伍德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和舆论压力,美国高层官员为了将德国作为对抗布尔什维克的前沿阵地而希望讨好德国民众,而讨好德国的立竿见影的方法就是在这次审判中对身居德国要职的司法部长姜宁判定无罪,而海伍德法官承受的着巨大的压力做出了最符合正义的有罪判决。在影片的最后,在姜宁的牢房中,海伍德法官得到了被判有罪的姜宁的尊敬和赞同,姜宁深知在强大的政治压力面前遵从内心的正义是多么的不易,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到这一点,才会沦为罪孽深重的犯人。当姜宁为自己并不知道不公正的判决会导致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残忍的剥夺生命时,海伍德法官的回答耐人寻味:“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4 ) 纯粹从法学角度谈《纽伦堡审判》最后的判决

           从电影的角度说,《纽伦堡审判》实在是我近一段时间以来看过的好莱坞老电影中最好看最精彩的一部了。事实上从道义的角度讲,我觉得最后海伍德法官的判决没有问题,但从法律本身哪怕法理上讲,我并不认为他最后的判决多么有法律依据。
        首先,这部电影由始至终没有清楚告诉我们,法庭起诉这四位德国法官的罪名是什么?我想应该不是谋杀罪,如果是谋杀罪的话,很显然,应该等德国重组政府以后,由新的德国政府下属的法院审判他们,英美法苏四国哪怕是战胜国,也没有管辖权去审判这四个德国法官。因为这四位法官是在德国国内主持审判工作,哪怕他们的行为等于是协助杀人,那杀的也是德国国内的本国国民,在德国境内,对德国国民犯下的谋杀罪,外国法庭有什么资格进行管辖呢?
        根据真实历史上的纽伦堡审判,战胜国对德国战犯的审判,所起诉的罪名有两项,即“危害人类罪”和“反人道罪”。这两项罪名是国际法上认定的罪名,既然违反的是国际法,那么英美法苏四国当然有管辖权对德国境内的战犯进行审判。但等等,新的问题又来了。因为事实上,“危害人类罪”和“反人道罪”这两项罪名是在二战结束后,于1945年签订的《伦敦宪章》所正式定义确定的罪名。在此之前,传统国际法还从未惩罚过个人而只惩罚国家,个人只能交由本国司法机构在国内法的体制下提起诉讼。
        而现代刑法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说,一个行为之前不被认定为有罪,在这个行为发生后,法律才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那么,新确立的法律也不能对之前的行为进行惩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确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普通公民对法的可预期性,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即可以放心去做,而不用担心哪天这个行为突然被认为是犯罪。这也是刑法与道德的区别所在,道德是,一个行为违背内心良知而依然去做,则可以收到谴责;而刑法是,一个行为只要没有触犯确定的法律,哪怕心里知道可能不对,也不应受到处罚。
        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看,用二战后才确立的新罪名,来惩罚二战时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美国的宪法精神。
        所以正如电影中鲁尔夫在一开庭就提出的那样,这场审判的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而且英美法苏的法官是否真有审判德国人的司法管辖权,也是有疑问的。
        好了,就算我们不从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来看待这个问题,而仅从实体法的角度来说,影片中那四个德国法官的行为是否真的具备了“有责性”,也是很有争议的。
        从刑法四要件角度讲,一个行为最后被认定为有罪,要符合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从刑法三性角度讲,一个行为被认定为有罪,也要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正如他们的辩护律师鲁尔夫所致力于辩解的地方——主观要件或有责性——是认定他们行为有罪的最大软肋。
        如果我是他们辩护的律师,也会选择鲁尔夫的辩护策略,揪住他们的主观是否真有期待可能性或者他们的行为是否真有有责性,来大谈特谈。
        法官不是法律的制定者,而仅仅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且法官的职责恰恰要求法官忠诚地执行国家所制定的法律,哪怕这个法律与他的道德相抵触。至于这些法律所造成的结果,不应由法官承担责任,而是制定法律的议会为之负责,这不正是三权分立之要义所在吗?一个称职的法官,不正是应该抛开自己的主观感情和正义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判断案件,永不质疑法律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吗?
        我们难道有可能说,一个人因为守法,所以他在违法?一个人因为忠诚地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所以他应该被法律所惩罚?这难道不是法治史上最大的悖论吗?
        反过来说,一个人说,因为我不认可我国的某项法律,所以我就可以不去遵守这项法律,并且不应受到任何惩罚。这有可能吗?比如一个基督教信徒,严格按照宗教教义反对堕胎和计划生育,他是不是就可以无视中国的法律想生几个生几个呢?他是不是去捣毁堕胎医院,而不用负任何责任呢?事实上,无论他本人持什么样的立场和观点,他都不得不遵守他所在国家的法律,除非他出国。
        那么对于一个普通人尚且如此,对于一个国家的法官,最高的司法裁判者,要求他不顾这个国家颁布的法律,完全按照自己内心的道义去自由行事,这岂不是更加不可能吗?
        用一个更加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死刑执行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刽子手,他的职责就是把送来他这里的人杀死,而这个人究竟有罪无罪,是否是错判,需要他来分辨吗?他显然没有这个义务来分辨。如果最后发现,他所杀死的这个人,其实是一起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或者干脆就是一个被政治迫害的持不同政见者,那么这个刽子手难道也要被一起追究杀人罪的责任吗?这显然是荒谬的。
        因为他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职责和法律的规定,而他们只是忠实地按照法律办事,所以,虽然他们的行为造成了恶果,但这恶果的责任无论如何也不能追究到他们的头上去,而你也不能期待他们会通过故意不遵守职责和违法的行为,来避免恶果的产生。这就是我所说的,他们的主观要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而他们的行为不具有有责性。
        当然,电影中的起诉人,劳森上校,他持的一个观点是,因为这些法官都是真正精通法律的社会精英,他们比起普通大众,更应该清楚那些纳粹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他们心里应该明白这些纳粹法律在本质上是反法律的。然而他们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坐视恶果的发生,所以他们其实是纳粹罪行的同谋者,或者起码也是一个纵容者。
        我们同样用刽子手打比方。按劳森上校的意思,这个刽子手心里很清楚,这个送来的死刑犯是一个无辜的人,然而刽子手依然执行了死刑,杀死了他。这个时候这个刽子手是否应该被认为是谋杀罪的共犯呢?
        我觉得依然是勉强的。因为还是期待可能性的问题。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期待刽子手能做什么?他去救下那个犯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哪怕那个犯人的确是无辜的,但此时此刻,他依然是被国家法律认定了的死刑犯,而救下他等于是触犯法律。刽子手不可能因为内心的良知就去触犯现实的法律,这对一个人的要求显然太高了。
        那么对于那些法官,我认为同样如此。他们虽然清楚这些法律是“恶法”,但恶法一样是国家立法机构按照正常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它依然享有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我们又如何能够期待这些法官因为自己内心的正义原则,而选择故意触犯这些法律呢?
        所以我最终的结论是,最终海伍德法官对他们四人全部判处有罪并处以终身监禁,是缺乏法理依据的。并且很显然,海伍德法官是一位自然法学派的信徒,但一个学派的理论,显然不是法庭判决的依据。

     5 ) 人权的价值

    该片涉及两个核心法律问题:第一、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了国家利益又符合法律,但行为造成了恶果,这个人应该对恶果负责吗?第二、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应该忠于法律?还是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进行判断?如果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官又应该遵循如何的判断准则?或者说有没有比实然法更高的规则可以对实然法进行判断?该片辩方律师是一个德国人,他围绕两个案件试图将焦点转化为:男人是否智障(智障绝育案),女人是否偷情(费尔德斯特种族污染案),他并没有尝试去讨论恶法是否有罪,而是默认《种族进化法》合法的前提下去讨论证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本身。这也许就是耶林法官最后陈述中所说的:律师陈述暗示了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为人民服务,也许就证明了纳粹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伯塞尔夫人是德国上层社会典型代表,她为自己的丈夫叫屈,他是真正的英雄,他死于政治压迫而不是正义的审判;她认为耶林不应该遭受审判,耶林是真正正义的人;她厌恶公诉人,残害犹太人的影片她认为是公诉人个人的恐怖收藏。她不认为德国上层社会的人做错了什么,她对法官说“我们在这里喝酒,我们怎么会知道那些残害妇女杀害儿童的事情”“这一切都是希特勒的错,我们都是被迫的”。律师和伯塞尔夫人都很好地能够代表德国大众对纳粹政党以及纳粹法律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些法律执行者是在为国效忠、他们认同纳粹法律本身国家本位的思想、他们认为德国造成的恶果并不是德国本身的问题而是全世界的问题、他们认为德国被审判不是因为德国做错了而是因为德国的战争失败了。包括很多人基于耶林法官自我厌弃的陈述认为耶林法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但这样一个人在自我陈述中同样透露出德国需要纳粹政党以及纳粹法律。他是纳粹法律的实施者,他的法律职业道德要求他忠于法律,但从政治层面他同样也认同纳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本位思想。简言之,他效忠于希特勒以及纳粹法律,只是当他直面了纳粹法律所带来的惨痛,他个人道德难以承受,“他只是不知道会造成那么多人的死亡”。人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无奈之举、是值得被原谅的。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伍德法官,他同样面临着美国国家利益的压力,美国需要得到德国人民的支持,关押德国人民的领导人并不能获得德国人民的支持,但海伍德顶住压力秉持法律做了判决。以国家利益为幌子也被他一语道破:忽视了人的价值才是真正有罪的地方。(“参与法律制定的人的目的却是要毁灭全人类。执法者更是参与行动违法地执行。任何人参与犯罪的环节都是有罪的。耶林法官,我们相信他也憎恶邪恶,但我们对他的怜悯不能同他参与的罪行混淆。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打着为着国家利益的幌子,背叛友谊、谋杀孩子。在拼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的时候更难维持。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6 ) 强大

    这是一部由内到外都非常强大的电影。

    1961年,好莱坞正是混乱之际,斯坦利·克莱默拍了这样一部电影。虽然西区故事获得了当年的学院奖,但这不重要。

    虽然我一贯对于有序曲的片子持保留态度,但是第一个镜头就改变了我的想法,那个轰然倒下的纳粹标志。

    每一个演员都极为出色,甚至相形比较,黛德丽都不够强大了,因为蒙哥马利克里夫特、波特蓝卡斯特、威德马克、屈赛和辩护律师都太出色了。

    于是黛德丽结束了自己在好莱坞的生涯,这是她在好莱坞拍的最后一部戏,那年她60岁。她最后三部好莱坞的戏都在我硬盘里:历劫佳人、控方证人和这部纽伦堡大审。

    我要特别赞颂威德马克演的控方检察官和克里夫特演的缺智证人,尤其后者,一场戏,精绝。不禁又让我想起乱世忠魂里他拱着肩膀走进军营报道的场景。

    不要忘了还有朱迪加兰德,那个绿野仙踪里的小姑娘,1968年她因服用过量安眠药过世。在这个肥胖的可怜姑娘身上,你看不到一丝一毫那个曾经可爱活泼的多萝西。

    这部戏几乎没有瑕疵,这是它的外在强大。这部戏在细节处给许多值得讨论的话题留出了可能,这是它的内在强大。

    我不想讨论太过关于政治的事情,这是自己去想的内容,我只能说,让这部戏强大如此的关键在于人,不是人性,而是人。

    后来斯坦利还拍了猜猜谁来吃晚餐,一部同样强大的戏。

     7 ) 最后一幕耐人寻味

    Haywood法官对Janning说,你早就知道,当你第一次判处一个无辜的人有罪时。感觉这结尾太突兀,片中的基调一直是同情Janning,我一直猜测Janning会被判无罪,然后为德国的战后重建尽一份力。为什么在片子最后一分钟来了个180°大拐弯?
    同时还看了《The Reader》和《The Wave》两部与法西斯有关的片子,法西斯这个玩意一直在我脑海里转悠。最近貌似想通了,其实Haywood法官的判决并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正义。
    法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按国家制订的法律进行判决,这是违法行为吗?这何止不违法,这根本就是唯一合法的做法。如果面对的是恶法呢?看看当下吧,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没有恶法吗?只是数量和“恶”的程度不同罢了。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即便是制订法律的机构,同样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其实,法律根本就无善无恶。在法律制订时,社会各界都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努力对将来的法律施加影响希望将其变得对自己有利,无论是以经济的、政治的、伦理的、科学的、人情的、风俗的、环境的等等等等角度去谈论、去诉求、去施压都是可以的。但是,当法律一但制订出来,无论你赞成与否,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要避免法律的副作用,得靠制订时的正义与智慧和恰当的法律修改程序,而不能靠架空法律。法律就是法律。
    从法律上找不到判Janning有罪的依据(片中大量的证据展示和辩论情节证明了这一点)一直令Haywood法官烦恼。最终,Haywood法官以正义的名义判处Janning终身监禁。从他离开德国前那如释重负的微笑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判决非常满意,尽管这位此前履历完美的老法官在自己的最后一次判决中选择了违法。在令人迷惑的大时代中,Janning做出了自己的选择,Haywood法官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是非功过留给后人去评说好了,这种平和与自信就是Haywood法官违法而乐的原因吗?

     短评

    没觉得比十二怒汉好呀 另外注意到有一个白人演员脸被涂黑了演黑人

    7分钟前
    • Joe
    • 较差

    【A-】和十二怒汉对比之下颇为有趣,一个建立人物关系靠剪辑,一个靠镜头调度。演员演技大爆发,舞台剧味道十足。扣人心弦且引人深思,以及那首出现的恰到好处的Lili Marleen 。

    9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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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涵太丰富深刻的电影了,对于这些在二战时期执行纳粹指令的法官们的审判简直就是伦理两难的经典案例,是心有良知还是机械盲从,尽管并非亲手握着屠刀,但基于文明的基本准则恶行终究难逃其咎。然而个体的渺小在巨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显得如此无奈和悲哀,哪怕是再聪颖和正义的人都沦为杀人的武器。

    14分钟前
    • l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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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法官丹·海伍德:在那样的环境,人人会犯罪也不奇怪。想象一下,人们都不会忘记,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背叛友谊和忠诚、谋杀孩子,都可以轻易的发生。在我们的国家也都有。尽管说着维护国家利益,一切都是如此。在拚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时更难维持。面对全世界人民,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18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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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的辩驳!!最后的判决也许在一方面是对“平庸的恶”的反拨吧,客观发生的一切无法被取消,如果因为“良知”与“无思”就能被原谅就不存在所谓“暴行”,而是受害者自己愚蠢与有罪。显然为了保证我们自己不要成为那个倒霉的有罪的受害者,我们只能放弃“恶”的自由,为一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的恶接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处罚。但另外的问题是,我们可以对过去负责吗?且不说一切宏大艰深的理论在当下琐碎的事情(比如今天吃的饭里有虫)面前都不值一提,难道有人接受惩罚就可以摆脱“永恒轮回”了吗?结尾的英文字幕(如果我没理解错)说这些被审判监禁的人都无一在服刑,那么纽伦堡审判的这位法官又要有何种罪名?我们一旦有了阵营,就有“平庸的恶”的风险(或者说必然),除非绝对正确。伟大,光荣,正确……

    20分钟前
    • P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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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和内涵都很丰富。形式方面,封闭空间内的法庭戏拍得多姿多彩、恰到好处。内涵方面,涉及到战争责任、司法程序、战后和解这样几个重要问题的思辩,让人思考很多东西。

    24分钟前
    • 卡列宁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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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试图说服世界的人,最终无法面对的仍是自己;每一个堂皇的理由背后,都有无数黑暗滋生;每一场战争的缘由,无它,唯利益权势的争夺,无数炮灰只是官方数字。精彩辩白,群戏过瘾,难以定局的审判。

    26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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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9 此纽伦堡非彼纽伦堡 个人命运在国家机器前永远是渺小的被动服从的 读越多的二战史以及政治史就越是厌恶政治 也越是确信政治史一切的悲剧与罪恶的源泉

    30分钟前
    • 東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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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片中的翘楚。星光熠熠的卡司和精彩至极的辩论使得这部三小时的黑白片毫不沉闷,对历史的还原、对法律、战争和伦理的思考都不乏深度和密度。摄影和调度也是高水准——封闭空间内的长镜头和快速推拉。马克西米连·谢尔凭本片加冕影帝,名至实归。(9.0/10)

    31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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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精彩了!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国家利益又符合现行法律,并且他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合法地应用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他是有罪的吗?这部电影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它提出了上一个问题,而在于暗示说,美国对德国的援助可以改变审判结果,也就是改变法律的效力。面包与信仰啊,太讽刺了。

    33分钟前
    • 艾弗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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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看似审判的是二战余孽,实则叩问的是全人类的心扉,纳粹定的律法规定有种族污染,残忍杀害数百万人,按说该法创制者、执行者、维护者皆难逃其咎,但大多数人仅仅听命,忠诚己国,根本不晓恶果,而盟国同样纵容了屠戮,这罪该从谁的身上谈起?

    34分钟前
    • 醉梦·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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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youtube.com/watch?v=GagXIYvnY1s】"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 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

    39分钟前
    • Fév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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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粹党在二战中最大的罪行就是对几百万犹太人进行种族绝杀,针对这一罪行,辩方律师的理由是,这些罪行并不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四个人犯下的,因为他们只是完成他们的工作,而是整个世界对希特勒的纵容所犯下的罪恶!在很多时候这都是坏人为自己脱罪的最好辩词!一件事情是错的,所以执行者也是有罪的

    44分钟前
    • 中场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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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利益受损时,人们便拿出道德和正义的刀子自我感动。历史总是被胜利者书写,但事实上,没人是干净的。

    46分钟前
    • 囍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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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从主题落地到表现、将技巧融汇于内容的完美之作!令我从集中营录像开始哭到休庭。三个小时极富戏剧张力,高潮迭起,庭内庭外交叉进行张弛有度;室内场面调度出色,人物站位和视角暗合情绪和心理,运镜既有旋转长镜头之整饬流转,又有猛推镜头之奇崛惊异;人物形象皆鲜明立体有血有肉,尤其在兰卡斯特身上表现出了先抑后扬变化的层次感;涉及法理、情理、反战、爱国、政治斗争、道德良知、集体无意识的罪恶等等多方面的主题,且完美交融毫无生涩突兀,抛出诸多引人深思的矛盾,直抵复杂人性之曲径通幽处。

    49分钟前
    • A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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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54分钟前
    • cruy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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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伦堡返回耶拿的大巴上看完。

    57分钟前
    • 小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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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审判时形势如何变化,不管结果如何,德前司法部长简宁的陈述表明了只有知道自我忏悔的民族才可能真正重新崛起,那种希望靠遗忘过往的苦痛度过余生的个人想法,无法使一个国家长盛

    60分钟前
    • Mr.Raindr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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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乎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庭戏,胜过十二怒汉很多。作为室内戏,镜头内调度很有水准,尽管我对急拉急推镜头非常无感。剧本给这片打下极为扎实的基础,从表面的台词到叙事结构再到深层次对于法律道德和政治的审视,都是苦心之作。所有的表演都及准确!谢尔出彩是必须的,几大配角亦十分耀眼。

    1小时前
    • brennteisk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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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史,学哲学的人必须看的电影,谁没有罪呢?在二战结束几年后,美苏很快进入了冷战,美国为了反共,不仅在欧洲审判放水,在亚洲也与日本二战战犯合作,美国的道义又在哪里呢?孩子和女人又有多少是在冷战中死去的呢?本片拍摄的时间是冷战的中期,所以真话难能可贵!

    1小时前
    • 大约在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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