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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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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剧情片英国2017

    主演: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亨特·特里梅恩,霍纳·妮芙茜,詹姆斯·兰斯,弗兰西斯·巴贝,雷格·威尔森,迈克尔·菲茨杰拉德,尼格尔·奥尼尔,豪尔赫·苏克特,拉纳·奥克尔,阿迪·艾伦,夏洛特·维嘉,朱莉·克里斯蒂 

    导演:伊莎贝尔·科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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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艾米莉·莫迪默 Emily Mortimer 饰)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比尔·奈伊 Bill Nighy 饰),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长篇影评

     1 ) 书店

    西班牙女导演伊莎贝尔·科赛特,根据英国当代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同名小说改编的剧情片。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1916—2000),英国当代杰出女作家,她的作品被一些评论家奉为当代英国小说经典,《时代》杂志曾赞誉她是“英国最优秀的两三位当代小说家之一”。1978年,《书店》获英国文学最高奖布克奖提名。 酷爱阅读的寡居女人格林夫人突然有一天决定,要在镇上的老屋开间书店。而镇上的人们,从权贵太太到银行经理,乃至普通人群,对她的举动百般刁难、设置障碍。书店艰难维系,这期间有位同样喜爱阅读的老绅士,以及来书店帮忙的女孩,成为格林夫人最大的慰藉。 这是一个讲述书店和书的悲情故事。英格兰海岸边的哈堡小镇,古朴典雅,人们优雅地参加派对,平静地生活。看似历史厚重文艺气息浓烈的小城,比阴霾暗沉的气候更令人喘不上气的,是躲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嫉妒、龌龊和恶毒。人性不因雅致的古堡、唯美的街道而变得温暖,固守传统的小镇是暗战的竞技场,唯有—— “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这是一部女人写女人拍讲述女性寻求内心力量的心灵电影。影片清新隽永,风格哀婉,色调极美,建筑内饰和服装更是赏心悦目。格林夫人的碎花衬衫、女孩的上衣,以及上流社会贾玛特夫人的华美服饰,与整部影片的阴郁氛围形成极鲜明对比,仿佛文艺复兴的宫廷绘画,精致奢华。 而再华美的外在,也不及精神世界的朗空,面对苦难,最重要的是,拿出勇气。格林夫人和老绅士无疾而终的短暂相知,如深夜的一丝灿烂花火,醉人暖心。女孩多年后也开了自己的书店,那是格林夫人赠与她的最有价值的人生瑰宝,就像那个中国的漆器托盘,永恒久远,终生闪耀不灭的光芒。 感谢树屋字幕组推荐:http://t.cn/RgjI8V2

     2 ) 《书店》——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

    药品是众所周知的,特殊又必备的民生商品,书本,却往往被忽略。在很多人心中,书本,特别是除却教辅书本,她只是廉价又低毛利的情怀商品。

    而在当下,当我们谈及书店的时候,所有的唏嘘与慰藉似乎都和理想主义相关,但书店,只是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么?

    电影《书店》改编菲兹杰拉德的同名小说,讲述女主角弗洛伦斯在一个小渔镇上开了一个书店,后以失败告终的故事。这个菲兹杰拉德不是海明威好朋友的那个菲兹杰拉德,而是英国著名的女性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她说“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想要一家书店”。极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经营过书店,所有写这出故事时,带着浓浓的自传色彩。

    故事里,充满了嘲讽,或者,说是嘲讽宁勿说是宣泄失望。而我在她对失望的宣泄中,反而看到了她更加坚定地,对于书店和书籍意义的阐释。

    电影的画面中,大风似乎没有停过的海边,阴郁的天气掩映着人物苍白的面色。固执又温和的女主挺直背脊,她以为,书籍筑起的高墙,风雨着不透。

    而老屋书店这个小小心愿的实现,却像一闪而过的流星,也像飘在水上的纸船。但她的一念之间,却以漫天火光,温暖了也福泽了阴冷小镇上的人们,短暂,却有力量。

    这样开一个书店,失败作为结局的故事,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可太多见,着实是个平凡的主题,但也正如海明威所说“只要故事真实,文字质朴干净,赞美直面压力的无畏和从容,就没有糟糕的主题”。

    而我,也想借这个电影的机会,探讨下我认为的书籍的意义。

    电影中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是啊,书籍应该是必需品,我相信这并不只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的幻想。

    文字诞生的开始,是为了记录,后来,更是为了创造。我不能想象,没有了创造力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创造力让人独一无二,也在现在的科技背景下,让人永远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

    他们说,那是因为你是理想主义者,才会觉得创造力是重要的。一个理想主义者,企图改变他人,是徒劳的,但你要知道,一个理想主义者,想要改变自己,也是徒劳的。

    他们说,活着就是最大的意义。而一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还是企图从文学艺术中找寻一些除了活着之外,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或许是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和天真有什么区别?英雄主义比天真多了更多的勇气。

    战争,金钱,政权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强大机器,这种毁灭的力量如果没有了创造力的抗衡,没有了勇气的抗衡,会像大火燎原一样,让文明回归原点。

    而书,除了抗衡之外,更能让人浴火重生,也可以让文明浴火重生。

    故事中,反面角色加马特夫人,企图用文化中心代替书店,也是她,运筹帷幄,干掉了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也许她是嫉妒使然,也许是控制欲使然,也许在她心里,就是不能理解,文化中心为什么不能代替书店。

    书籍,不止是传播文化,传播这个词,未免傲慢,实际上,书籍安静又谦卑,他就在那里,予取予求,任由解读,甚至任由误解,每位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产生不同的代谢结果,疗愈各自的伤口。

    电影中说“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房顶的四面墙壁,她形成了一个家”,书籍不仅仅是家,是避难所,她更是药。

    而往往伤口愈合后才轮得到关于勇气的讨论,一个淹没在疼痛里的人,一个像大地之母跪地求饶的人,你如何要求她内心勇气滋长?

    故事中的主角弗洛伦斯,小镇深居简出的古堡主人——布朗蒂希先生,开书店时招到的帮工——朋友家的小女儿克里斯汀,他们都是先被书籍治愈,再不断滋生出反抗勇气的代表。

    故事中,他们的结局却仿佛昭示了反抗者的典型结局,被驱逐或是死亡。但反抗者的勇气足以让他们连面对被驱逐或是死亡都是从容而坚毅的。

    可是,书籍也不是一定要以纸质版的形式存在,不是吗?如果电子书籍也同样能有以上的价值,那书店又能有多大的价值呢?

    关于实体书店的讨论,确实也一直是喋喋不休的话题,这十来年,因为电子媒介的发展,因为经济,因为疫情,实体书店倒闭的不少。数字生活确实让人们更加的便利,交流更加的高效,蔡伦造纸之后又何尝不是感受到了便利和高效。他们都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一种载体。

    但实体给人带来的体验确实是虚拟无法超越的,这也是为什么虚拟世界总是在模拟现实,才能企图取代现实。看得见,摸得着这件事情,绝不仅仅是怀旧的情怀这么简单。

    电影《天使之城》里面的天使所羡慕的人间,一定是能真实感受到梨子绵软质地,甜爽汁水的世界;电影《头号玩家》故事的前提也是2045年现实世界衰退破败之后。

    更何况对于城市生活也好,乡村生活也好,书店也是补全公共空间完整功能的必要性场域。

    在我心中,纸质书永远不会消失,实体书店永远不会消失。这些年不断碰见的,为了实习书店而坚守的人们,也在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当我们的谈及肉体存续时,书籍确实是无用的,烧书取暖,也只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那样感受霎那的温暖。但,爱书的人,不应该为了无用而羞愧,而应该为了无用的羞愧而羞愧。

    活着,然后呢?谈及生存之后,我们终究不止要生存,我始终相信,求上得中,当你不止要生存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生存。

    最后,电影让我种草了一批新的书单,牙买加飓风,蒲公英酒,华氏451。当我觉得漫漫人生路艰涩难熬的时候,文学艺术总能让我觉得时间不够用,而生出对人生路漫漫的和解。


     3 ) 20230105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4 ) 老房子着火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5 ) 善良和勇敢,即使难排众恶也会熠熠生辉

    每个人心中的那家书店,就像是包裹着自己所有善良的守护伞,那是一个人活着的意义,也是留白的本源。当书店没被看见时,它只在心中闪烁。 然而社会迁徙的洪流中,孕育了善良,也孕育了恶之花,还有嘈杂、虚伪、冷漠、沉默、诡疑……那些闪烁的光点是禁不住诱惑的,这是一种宿命感,想要被看见,想要不遗余力地去感染周遭环境,或者,做最坏的打算,独善其身,不被俗气沾染。 长在不同地方的书店,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同。被看见的新生气质的书店无法左右周边观看者的秉性和习惯,也不会试着强力扭转。它期待吸引相同安静秉性的人,也敞开门向所有人释放相似的亲切感。 但在这个奋力显示自我的世界里,沉默和不争同样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展示力,凡被发现招致嫉妒再难避免。接下来就是被盘算出的诋毁、怒骂、争议,等到把这些出挑的展示力一点点消磨殆尽,那些躲在光明之外的东西就自以为得逞了。

    这座形同归宿的书店,最终的命运是被熊熊大火烧掉,得到了自由,那些本土滋生的异类却没有得到任何想要的。

    从不惧怕的勇敢和从不质疑的善良既然是稀有的,自然也是弱小的,指望这些,短时期内难排众恶。然而,它在跟社会建立联系时,总在挥发着难以抗拒的致命吸引,去稀释一些东西,建立一些东西,改变一些东西。

    它驱使着多年避世的老绅士布朗蒂希先生心甘情愿从自己的保护伞里走出,为它斩断围绕在篱墙周围的乱草浮根,让他本以死寂的心再生温度。

    多年不社交的布朗先生,多次出门为她疏解世事的敌对和愁苦,甘愿在极度尴尬的场合与加马特夫人据理力争,他不知所措,言语激动,愤怒又收敛,生怕说得不够严肃、生动、圆满,导致朴实的善良不得维护。

    它驱使着不爱看书、少年老成的女孩克莉丝汀,情不自禁地维护这份书店的虔诚,她带走了那本必须要看的书,大火焚烧尽这份善良的外形,让邪恶不再衍生。

    一切仿佛从未建立,但那布朗先生倒瘫在路上仍要握紧手帕的仪式,克莉丝汀奔跑过来深沉挥别的笑容,以及潜藏在各个窗户内的不甘,无一不在被这份熠熠生辉的善良和勇敢温暖、歌颂和震撼。

     6 ) 其實書也解不了孤獨啊。

    突然變得喧囂的咖啡店裡,

    看了一部壓抑沈鬱的電影《書店》。

    20世紀五十年代末的英國小鎮,

    一個愛書的寡婦弗羅倫斯從想開書店,到經營書店直至書店關閉的經歷。

    小鎮灰色的海浪,原野上被風一遍遍拂過的茅草,優雅知性氣質淡雅的佛羅倫斯,是讓人視覺極度舒適的電影。

    因為書店,佛羅倫斯遭遇了種種惡意,但也因此讓同樣癡迷閱讀失婚數十年的艾德姆沉封的心蘇醒了。

    兩顆相似的靈魂自然會相互吸引。

    沒有什麼比一個外表優雅內心堅定的女子更美好。

    從她的編髮,送給克莉絲汀的中國古董盤子,她握住艾德姆的手等等細節能夠感知,這樣的女子內心深處永遠是女孩,是永遠浪漫永遠清澈的存在。

     7 ) 萤火中的梦想

    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8 ) 中年丧夫美女靠一家小书店对抗当地贵族,书真的能改变人的命运啊

    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

    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短评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9分钟前
    • 喵尔摩丝
    • 推荐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12分钟前
    • Wednesday
    • 较差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14分钟前
    • 大海里的针
    • 力荐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18分钟前
    • 昏金暗玉
    • 力荐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23分钟前
    • 瑞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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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27分钟前
    • 柯里昂
    • 还行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28分钟前
    • 亚亚的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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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32分钟前
    • 基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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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36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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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38分钟前
    • 踢迩达
    • 还行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42分钟前
    • Fleurs.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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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45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50分钟前
    • 康报虹
    • 还行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53分钟前
    • 珍妮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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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57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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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58分钟前
    • vivi
    • 还行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1小时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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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1小时前
    • #ArtfulDod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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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1小时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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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1小时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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